行业资讯
您当前位置: 首页 > 行业资讯 > 博物馆设计之建筑规范的总则

博物馆设计之建筑规范的总则

时间:2017-11-01 来源:
 
博物馆设计之建筑规范的总则(图1)
  一、适用于社会历史类和自然历史类博物馆的新建和扩建设计。改建设计及其它类别博物馆设计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文执行。
 
  二、博物馆分为大、中、小型。大型馆(建筑规模大于10000)一般适用于中央各部委直属博物馆和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博物馆;中型馆(建筑规模为4000~10000)一般适用于各系统省厅(局)直属博物馆和省辖市(地)博物馆;小型馆(建筑规模小于4000)一般适用于各系统市(地)、县(县级市)局直属博物馆和县(县级市)博物馆。注:建筑规模仅指博物馆的业务及辅助用房面积之和,不包括职工生活用房面积。
 
  三、藏品库区和陈列区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。大、中型馆的耐久年限不应少于100年,小型馆的耐久年限不应少于50年。
 
  四、博物馆设计建筑必须符合城镇文化建筑的规划布局要求,并应反映所在地区建筑艺术、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的先进水平。
 
  五、博物馆建筑设计必须与完整的工艺设计相配合,满足藏品的收藏保管、科学研究和陈列展览等基本功能,并应设置配套的观众服务设施。
 
  六、对古建筑的改建设计必须符合各项文物法规,保持原有建筑风貌,并应满足防火、防盗等安全要求。藏品库房以新建为宜。
 
  以上就是由众创国际展馆设计公司给大家整理的文章内容,想了解更多关于展厅设计规划馆设计的相关资讯,请登入我们的官网。
 

上一篇:

下一篇:

相关文档:
北京展厅设计的陈列方式 北京展厅设计公司需把握市场 分析展馆设计中展陈应用关系是怎样的? 北京展厅设计公司之类展厅应怎样区分 介绍展厅装修应达到的标准是什么? 党建文化展厅设计要点 企业设计公司怎样制作党建展厅设计 照明划分展馆区域的优点有哪些? 美术馆展厅设计公司文化内涵和艺术底蕴 北京展馆设计应怎样具备特点